一、借款合同纠纷需要鉴定什么
在涉及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中,通常需要对以下诸多特定问题进行鉴定,但并不局限于此:
首先是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其中包括对合同上的签名、印章进行验证,确认其是否真实,同时也需对合同内容是否存在篡改等情况加以鉴定;
其次是借款金额的准确性,这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借款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否精确无误,以及是否存在相关证据能够证实借款的实际数额;
再者是借款用途的合法性,这需要通过鉴定来确认借款用途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任何非法用途的可能性;
此外,还需要对借款偿还情况进行鉴定,主要是验证还款记录的真实性,并寻找相关证据来证明借款是否已经得到了全部或者部分的偿还;
最后,利息计算的合法性也是鉴定的重点之一,需要通过鉴定来确保利息计算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排除高息贷款等违法行为的存在。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就以上所述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若当事人未能主动提出鉴定请求,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通过鉴定来明确案件事实真相时,则应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将成为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以判断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金额的准确性、还款情况的真实性等关键事实,从而为最终的裁判提供有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若借款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那么其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将失效;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主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却可按照特殊约定继续生效,即当担保合同明文规定,无论主借款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该担保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时,即使发生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担保合同依然具有有效性。然而,如果在法律条文中并未作出类似的规定或没有双方进行明确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的无效将引致担保合同的同样失效。至于为什么这会成为事实呢?主要原因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当主合同无效时,从合同也自然应视为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去应诉
作为被告参与借贷协议纠纷事例的诉讼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对原告呈示的起诉状以及所提供的各项证据资料进行细致全面的审阅分析,旨在明确对方提出的实质诉求及其背后支撑其诉求的事实与理由。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借贷协议的有效性、本金金额的具体数字、利息计算方式以及还款状况等关键性因素。为了支持我方的主张,我们需提前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例如还款凭证、借款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等等。在法庭审理环节,我们需要以清晰且准确无误的方式阐述我方的观点和理由。针对原告提出的任何不合理诉求,我们都应当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充足的证据来
借款合同纠纷中,需鉴定合同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用途合法性、偿还情况及利息计算合法性。当事人可申请鉴定,法院必要时也可委托。鉴定结论为审理重要依据,支持裁判判断合同有效性、金额准确性、还款真实性等关键事实。